案。有人开枪打孩子。女人喊得太响也太久,乔西走过去,用枪口顶着她的后脑勺。乔西和匪帮撤出雷马,死了十二个人。警察冲进哥本哈根城,搜出两把枪带走,但仅止于此。谁也不敢动唐。
乔西要来纽约城。我不知道他以前有没有来过,反正他没说过。他在布朗克斯的同胞掌管上城区。1966年,他们是一个豆荚里的两颗豆。这位同胞从1977年开始卖大麻,早在可卡因得名“白老婆”前就开始贩卖它。他的生意大过天:三十万磅大麻,二十万磅可卡因。布朗克斯是基地,他从基地将货物卖到多伦多、费城和马里兰。我和他不熟,乔西也不需要我帮他做事。也可能是他告诉乔西,别派你在这儿的那家伙来。假如他的匪帮需要野兽,他就从金斯敦、蒙塔格湾和圣安湾运人来。他说我是失控的大炮,但不是对我说的,而是对乔西说的。
乔西要来纽约城。事情跟我有关系。跟我和床上的男人没关系。牙买加人来到纽约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。他立刻和布朗克斯的其他歹徒携手,开始在波士顿和枪炮山之间建立起新的牙买加。别找我。我想消失得无影无踪,所以我离开迈阿密来了纽约。
他今晚到,我无处可去。咖啡桌上有三条半可卡因。床上的男人平躺着,双手枕着脑袋,眼睛看着我。上周在东村,公寓楼背后的停车场上,一个白小子满不在乎地躺在一张长沙发上,就好像出去一条马路就是海滩。棕色头发,红色胡须,红色绒毛长满白皙的胸膛,蓝色短裤的裤腿卷得很高,乍一看我还以为他穿着比基尼。日光浴,他说。我问就这么躺在阳光下是不是能让他变得洁净。他抽出一根新港香烟,请我也拿一根。
——不是这附近的吧?
——啥?
——你不是从这附近来的吧?
——呃,不是。
——在找什么?
——啊……没有……
——那你要是找到了,又怎么会知道呢?